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蒋守华: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机制助推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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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报/2020年/9月/1日/第004版实务操作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机制助推企业良性发展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蒋守华山东省财政厅于2020年3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明确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建立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早在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记者会上,财政部相关领导曾谈及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制度,即为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允许和鼓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供应商需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山东省的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保函,这样做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很多人对此存有疑虑。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采购预付款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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