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局吴迪:关于《安全生产法》部分处罚项在执行层面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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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2021年/12月/9日/第007版探讨交流关于《安全生产法》部分处罚项在执行层面的探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应急管理局吴迪《安全生产法》新修改部分有多个亮点,例如,“三管三必须”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首次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明确;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更大的震慑作用;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成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正确理解、运用《安全生产法》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指导职责的同时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是对一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就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争议的几类处罚规定,结合实际操作进行探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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