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摘登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摘登_第1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摘登_第2页
天津日报/2020年/2月/13日/第008版天津消防《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摘登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政府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二章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