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青县应急管理局邢承木:生命最宝贵企业须全力以赴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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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2021年/8月/27日/第003版法治生命最宝贵企业须全力以赴“先救人”山东高青县应急管理局邢承木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现。生产安全事故一时难以杜绝,而事故救援就是争分夺秒与死神搏斗。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救人放在第一位,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偶然性特点,从事故发生到专门的救助人员赶到现场,总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时,就需要企业积极主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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