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刘禅蒋学文: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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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4月/29日/第008版研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思考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刘禅蒋学文《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了什么是诬告陷害行为,并对查处诬告陷害提出了相关要求。诬告陷害不仅扰乱信访工作秩序,浪费执纪执法资源,而且会打击受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笔者从信访举报工作实践出发,就如何减少和处置诬告陷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检举控告。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深入基层开展零距离、面对面宣传活动,加强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既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又宣传举报者的权利义务、诬告陷害的纪法后果和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亮明零容忍查处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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