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军: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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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9月/2日/第006版释义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军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对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具有很强的现实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保障合法权利原则,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控告、举报线索不实的,规定了核查时机和方式,防止扩大负面影响。《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此,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纪委监委在严格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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