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调研课题组课题组成员林道诗符岩凌柳松:从案件审理视角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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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7月/15日/第007版调研从案件审理视角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调研课题组课题组成员林道诗符岩凌柳松“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适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关系,是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案件审理部门肩负着案件查办过程中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工作职责,审理工作是否能够精准把握“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对于保障案件质量以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至关重要。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围绕“四种形态”运用实践进行了调研。实事求是把握“四种形态”案件审理标准准确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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