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检察院检察长于相富:三项举措让河长湖长+检察长见实效——“笔苑”微信公众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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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1年/9月/22日/第011版基层采风·讲述三项举措让“河长湖长+检察长”见实效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检察院检察长于相富为在“河长湖长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我院树立全局保护观念,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模式,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实施以来,共推动治理受污染水源地4处,整治非法采砂、养殖5处,督促拆除违法建筑3处,办理涉河湖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对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改进意见7条,全力筑牢河流健康生态屏障。着手开展专业化法律监督。一是会签文件提供制度支撑。我院与蓬莱区河长办签署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合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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