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检察院高景峰:落实司法责任制_实现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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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20年/1月/9日/第003版观点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景峰在检察权运行新模式中,如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如何做到对检察官既要依法放权,又要加强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是此次《规则》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则》就检察长、业务机构负责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具体规定,体现了对检察官放权与监督管理的有机统一。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必须坚持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与保证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的领导相统一。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如何在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称《规则》)中,体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果和要求,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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