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仲梓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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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仲梓在《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11月27日)同志们: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这里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目的是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后龙同志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解读,省委副秘书长徐莹同志就《条例》的贯彻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司法厅、扬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南通海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苏州吴中区东山镇、南师大文学院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就落实《条例》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具体措施,讲得都很好。下面,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再讲几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地方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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