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王永华:浅析改进调研六可六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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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时报/2020年/9月/9日/第006版理论研究浅析改进调研“六可六不可”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王永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在调研协商过程中,做到“六可六不可”。这是调研纪律的总要求,表明这样三层意思: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事情只能这样做,事情不能那样做;准谁做什么,不准谁做什么。结合全区政协系统正在开展的“新时代新使命新样子”学习讨论活动,笔者谈一些自己的粗浅认识。“可请有关部门提供已有材料,但不可要求对方专门组织材料”,强调的是,就搜集、整理、组织材料方面,要亲力亲为。调研活动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到实际工作中去获取最真实的、最原汁原味的第一手材料,从而为研究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而让有关政府部门专门组织材料,就不能获得直接经验、得到直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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